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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但与此同时,一些地区尤其是部分大城市的房价却呈现“逆势上扬”与“加速上涨”态势,房价过高、涨幅较大的问题日趋明显。   根据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6%。在北京,从6月份开始连续5个月同比涨幅超过10%,中心城区二手房单价也直破万元关口。   作为与经济、社会、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的过高房价、过高利润、较大涨幅已引发各方高度关注,在引起百姓普遍质疑的同时,更释放出三大信息。   打造“健康”房市依然任重道远   “应该看到,消费观念的转变、中等收入人群的增长等,确实为房价的上涨提供了一些合理支撑。但是,当前房地产业中存在的隐瞒成本、人为操纵、管理缺位等,已成为部分地区房价扭曲的重要元素,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经济学家王小广说。   11月初,财政部公布的一组数据无异于揭开房地产业问题的“冰山一角”:在对全国24个省份的39家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中,39家企业采取少计收入、多计成本等手段,瞒报利润近半。个别企业实际利润高达57%。而由“暴利”所牵出的房地产企业做假账、偷漏税、虚假信息等问题迅速成为“千夫所指”,激起社会普遍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针对高涨的房价,还是房地产市场中的不健康因素,国家的调控与规范努力从未停止,但一些政策效应却没有得到充分显现,一些调控措施被不经意地“软化”。   央行14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3万亿元,同比增长24.3%,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速进一步提高。   更让人深思的是,在中央政府坚定不移的调控决心和房地产市场挥之不去的问题之间,地方政府的“执行力”问题被清晰地置于台前。   专家坦言,在房地产市场一直就存在着两股力量的博弈:一方面是中央政府以稳定房价涨幅为基调的调控措施越来越细、力度不断加大;另一方面则是各地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的冲动。而一些地方政府对房市调控政策“拆招卸力”的做法,事实上已成为推高房价的重要护佑力量。   “这种只重一时、一个产业的利益,对调控政策采取消极的、阳奉阴违的做法,不仅直接抑制了调控效应的发挥,更严重影响到政策的威信和百姓的信心。”社会学者郑保卫说。   “繁荣”背后隐忧重重   在部分城市房价数字“飘红”的同时,专家警告说:无论是高涨的房价,还是房地产业的快速膨胀,既非普通百姓之福,更非国家经济之福。在当前看似“繁荣”的景象下,城市竞争力下降、影响城市化进程等各种“明患”“隐忧”正逐一显现,必须高度重视。   ——高度集纳的“信贷风险”。   国家某部委的一组调查数据表明,“大多数房地产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银行资金占其资产的70%以上”。而另一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房地产贷款已占商业银行新增贷款余额的20%左右。   在“惹眼”的数字背后,专家指出,开发商信贷和个人按揭所暗藏的信贷风险在“繁荣”期并不会显现,因此决不能用“不良利率”来乐观地推断整体、长远的信贷风险。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投机受遏、挤出泡沫的情况,所形成的不良贷款和金融风险将会急剧上升,应引起足够警惕。   ——社会公正、百姓期待是不得不算的“大账”。   “房价现在真是飞涨,去年西四环外的房子还五六千元一平方米,今年就涨到了七八千,真是买不起了!”北京市海淀区居民冯蕾说。   感叹道出一个必须正视的社会问题:在房地产市场利润高扬、投机游戏盛行的同时,作为房价的最终承受者,普通百姓正被绑上高房价的“战车”,或透支消费,或望房兴叹,并由此生发出诸多不满。   ——对经济运行的“负效应”不容忽视。   一方面,过高的房价必然导致城市的运营成本、生活成本大幅攀升,进而影响城市的整体竞争力,妨碍其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调查,作为房价涨幅较快的城市,如深圳、杭州、上海、北京、厦门等,房价相对竞争力的“不协调”已经显现。   另一方面,“房地产市场的快速膨胀,使一些地方的财政收入和经济增长对房地产的依赖增大,一旦房地产进入调整期,将直接造成入不敷出的尴尬和经济出现波动的隐患。”王小广说。   专家特别指出,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更主要的依赖于核心竞争力,由于红火的房地产市场吸引了过多的社会财富与资金涌入,将对急需产业升级的装备制造业等的资金需求形成挤压,这种状况对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绝非有利。   加大调控力度“如箭在弦”   在高涨的房价和百姓承受力之间,在中央的调控决心和现实之间,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成为必然选择,更有充足的政策空间。   10月份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坚持把好土地、信贷闸门和市场准入门槛。严格审批新增建设用地,加快落实国家土地督察制度。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把房地产调控措施落实到每个城市。”   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来自权威部门的信息表明,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建设部、工商总局联合组织的整治行动正全面深入展开,对囤积房源、捂盘、哄抬房价等扰乱房地产市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空前加大。   财税政策上同样留下足够的期待。种种迹象表明,除交易环节的税收政策将继续得到严格执行外,是否开征、何时开征“不动产税”,正成为悬于房地产市场上的最大调控悬念。   中央党校经济研究室主任周天勇等人表示,我国目前相关税收调控政策基本集中在交易环节,在房屋持有环节则处于“零成本持有”。如开征不动产税,将有效增加拥有多套房屋者的持有成本,对房地产投机行为形成“精准打击”。   “征收不动产税已成为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通行、有效的做法,从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来看,这一税种的出台应该说只是时机问题。”一位分析人士说。 相关文章: 从韩国建设部长引咎辞职说中国房奴和韩国袋鼠 解析房地产“吸外”新五年:浮现出四大潜台词 中国房地产市场中的尖叫 将会引发地产泡沫危机 中国最贵公寓汤臣一品陷稽查风波 汤臣集团否认 论坛直播预告:二手房经纪行业市场规范新起点 金地“领跑”年终土地争夺战 福兮祸兮扑朔迷离 任志强忙鸣冤 调控打到开发商七寸急得欲跳楼 任志强忙鸣冤 调控打到开发商七寸急得欲跳楼 调控房价将更严厉 土地出让金设专门账户 南京二手房市场:现金购房增加 卖方两极分化
简要内容: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确保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日前,天津市政府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切实稳定住房价格发出通知。   科学制定和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保证市场总量供应   住房规划编制要充分满足全市居民不断改善住房条件的需要,今明两年住宅新开工面积要均达到1500万平方米,分别比2550年增加15%,其中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达到全市住房总规模的70&以上。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规模。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控制低密度、大套型高档住房规划选址和用地供应,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供应。   严格土地管理,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机制。对于2006年6月1日后的普通商品住房出让地块,首先由规划部门提出地块规划条件,规划条件中要包括建筑面积90平方米前置条件。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采取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的方式公开出让。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市国土房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等部门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工或经认定构成土地闲置的,按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一)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1年以上不足2年的,自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1年起收取土地闲置费。   (二)因开发企业本身原因到期未开工且超过合同约定开工期限2年以上的,可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可给予适当补偿。   (三)对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由市建设、规划部门认定,并责令其限期开工建设。到期未开工建设或开工后又中止建设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四)严格经营性土地竞买的准入标准。国土房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凡存在闲置土地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经营性住宅用地的竞买。   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以中小套型为主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自2006年6月1日起,本市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要达到全市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并按照全市域平衡和分区域平衡的原则,在确定规划条件时分别确定每个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面积所占比重,并在规划审批文件中予以明确。 天津政府发通知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切实稳定房价   凡在2006年6月1日前已审批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套型重新确认的项目,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已审批的项目要加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确保年内开工建设。今年不开工的项目,明年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套型调整。
简要内容: 为协助土地资源调查整理的有序进行,防止各地方因土地变更登记不及时,以及各类用地性质申报认定模糊导致的土地资源整理困境,昨天,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06年土地变更调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下称《补充通知》),除要求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格做到“数据、图件和实地三者一致”的土地变更登记统一标准外,还重新细化建设用地、耕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的认定标准,以确保今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9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2006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00号),要求全面调查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情况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四清查四对照”,查清遗漏建设用地。专家表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是此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与之配套的各工作环节都将在未来陆续加强,明确土地变更,“查清土地现状”就是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此,《补充通知》要求,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准确区分年度以前变更和本年度的变更流量,严格做到实地变化一块、变更一块、统计一块,达到数据、图件和实地的“三者一致”。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负全责。建设用地增加面积超过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实地对增加的建设用地逐地块核实,并在变更调查报告中专题分析。   另外,《补充通知》明确,只有经部验收,或经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并经部确认后的更新调查结果才可以纳入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数据上报。未通过上述部门确认的更新数据,一律不得纳入今年的土地变更调查流量中。   为规范变更登记的操作,《补充通知》还进一步细化了各土地类别的认定方式,重点对建设用地认定做出细化。比如未办理征地手续的临时性盐田不能调绘为建设用地;实地未动工平整或推平待建的地块,无论有无建设用地手续,仍按照原地类调绘,并注记用地审批情况和违法用地信息。公路和堤坝两旁的绿化用地,未征用、转用的,不能变更为建设用地等。
简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343号)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对各地区报来的国家级开发区进行规划审核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对大连保税区、沈阳出口加工区等17个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审核,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的开发区可以恢复正常的建设用地供应,各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公布。对部分通过审核的开发区范围与“两个规划”不衔接的,应抓紧按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依法批准扩区的,在符合“两个规划”前提下,确有扩区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审批;不符合“两个规划”的部分,一律予以核减。未经审核公告的开发区,一律不得增加新的建设用地供应。
简要内容:汪部长指示对诚信在整个房地产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地位和深远的影响做了充分的肯定。对于中国房地产协会的工作任务,特别是推动行业的诚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也为我们这次大会工作任务提出了明确的宗旨。 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和目标要求,江总书记曾明确提出,民主法制、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来入手,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 在我们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发展和经营的过程当中,面临着人与人之间的和谐,面临着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面临着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类民事主体关系的和谐。诚信又是房地产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一方面对宏观经济发挥着重大作用,对拉动经济的增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又联系着广大的老百姓,与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切身利益的实现息息相关。 当前,在我们房地产市场中确实存在着一些不协调的音符。比如,还存在着某些欺诈的行为、虚假的行为和承诺不能够履行的行为,引起了一些民事纠纷,这些都有悖于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有效的发展。 房地产的开发应该遵循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要从维护和实现广大的群众利益来出发,符合消费主体的要求。特别是要符合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要从市场的发展规律出发,遵循市场的规则,要从国情和长远发展出发,适应国情和持续协调发展的要求。 因此,建立诚信体系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当务之急,诚信也是房地产企业发展的基石。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出来的商品,能不能得到市场的承认和认可,企业的诚信和企业的诚信度是至关重要的。不能够坚持诚信的原则,作为一个企业来讲可能得利于一时一地,但是终究是不能够长久的,企业的经营战略、发展战略以及企业的品牌战略,依靠的是长期诚信的行为。没有长期诚信作为基础和保障,企业的品牌就不可能树立起来。 自觉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的遵循国家当前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政策,也是房地产企业取信于民,立足不败之地的重要方面。作为房地产的企业,要自觉的牢记商品房预售当中违法违规的行为,恶意炒作的行为,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销售合同的违规行为,房地产经济违法违规行为和价格的违规违法行为。 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各项政策要求去努力约束自己的开发行为,特别是对于开发住房的面积控制,我觉得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可能在执行过程当中有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这样那样的不理解,但是我们要充分考虑到我们到国情,考虑到我们房地产事业的发展和广大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需求,应该把自己发展经营的战略统一到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上来。 最近,我有幸率团考察了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澳大利亚国土面积770万平方公里,人口只有2048万,因此他的住宅几乎都是单一的或者联体的别墅生活住宅。新加坡是一个国土面积非常狭小的国家,南北长只有2—3公里,东西长只有43公里,整个国土面积只有699平方公里,却居住着400多万人口。新加坡政府严格地进行土地规划,对于住宅建设有明确的规定,政府集中统一对新加坡住宅进行建设、翻修、整治,同时还对一般职工的家庭购买住房提供贷款。新加坡 85%的家庭和职工、居民都自己的一套政府提供公共住房。 如果将这两个国家和中国的情况做一个比较的话,我国的版图上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绝大多数是高山、河流、湖泊、沙漠,我们沙化的面积每年以一个县的速度在增长。所以,作为城市的发展要建立在一个可持续发展战略上,要能够符合中国的国情,所以中国不可能走居住面积越来越大的路子。而我们房地产开发在前一段时间开发面积是越来越大,我觉得这对于中国国土资源,对于环境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可能给我们的后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不仅是一个调控房价,同时也是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所以,企业的诚信同时也是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宏观政策,应该成为执行国家宏观政策自觉的进行者。 这次中国房地产协会召开的诚信建设大会,对规范房地产的行为,对推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我觉得这个问题抓的是非常准的,是非常及时的,抓住了问题的根本。诚信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常抓不懈。经过房地产协会和我们在座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经过几年、十几年的共同努力,定会营造一个符合中国特色的房地产规范、有序、协调发展的局面。
简要内容:全国房价依然高位运行,建设部官员解释调控政策具有滞后性,专家则开始质疑房地产调控导向。 “国务院对房地产调控情况并不是很满意,现在有关部门压力很大。”建设部一位人士昨天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从5月17日推出“国六条”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到10月17日专门听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国务院会议,整整5个月,国务院仍基本维持“原判”:少数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结构调整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房地产市场秩序仍需进一步规范。 建设部房地产司副司长姜万荣在日前举行的“2007年中国行业发展报告会”上坦承,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不稳定的,部分地区房价上涨的压力依然较大。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提供了佐证:三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7%,同比涨幅较高的主要城市包括:深圳12.3%,北京10.9%,厦门10%,成都8.9%,呼和浩特8.4%和广州8.3%等;下降的城市只有2个,分别是:上海2.3%,丹东0.1%。 对此,姜万荣给了两个解释:由于正在审批的项目因套型结构调整而延期开工,导致商品住宅新开工面积环比下降,因而影响了商品住房的后续供应。另外,随着物权法的制定和实施,今后征地拆迁的成本会更高,周期会更长,也可能会推动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再度上涨。 “按照目前的调控政策,房价上涨难以改变。”北师大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说,“今年一系列宏调政策出台都没有认真对待房地产行业的巨大真实性需求。” 对此,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博士后张金华分析,供给方面现在很多政策是从结构调整上去调控,除了会有地方政府阻力外,由于市场中的真实消费需要仍很旺盛,实际效果不会明显。相反,“控制别墅用地,给人的感觉是别墅价格要涨;控制大户型比重,给人的感觉大户型价格要涨。” 在打击和抑制投机性需求方面,征收个人所得税、五年内转让收受营业税、调高按揭成数、加息等政策,专家认为,一方面局限在了房地产交易环节导致成本被转嫁,另一方面忽视了真实的消费需求。 董藩说:“房地产市场如果真有泡沫,这5个月来早就应该挤掉了。但目前处于观望期的房市,其价格仍在如此上涨,只能说明存在着巨大真实需求。” 张金华建议,调控政策必须围绕供给和需求两方面进行,供给方面政府要增加土地供应量;需求方面征税重心应从交易环节转向保有环节。 对于建设部下一步的工作,姜万荣表示,要坚定不移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措施,着力抓好稳定房价、调整结构等工作;其次是综合运用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与此同时,政府将逐步加大对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力度。
简要内容: 宏观调控为何没能调低中国房价?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韩秀云今天分析说,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土地供应被卡住了。 房价整体上最近又涨了。央行周一公布的例行季度报告称,二季度我国房屋销售价格比去年同期上涨10.4%;二季度与一季度相比,房屋销售价格上涨2.3%。一方面是闲置房的不断增多,一方面是房屋价格的继续攀升,中国的房地产业变得越来越难懂。韩秀云解释说,一方面是土地供应量的下降,另一方面是总需求没有变化。她说,在总需求不会下降的情况下,房地产总有卖出去的时候。 本报10日的报道《必须高度关注房地产价格》,引发很多关注。央行在报告中提醒,必须高度关注房地产价格,加强对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分析,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 央行的例行报告说,上半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1亿平方米,增长了26.3%。央行的报告还认为,随着房地产开发投资、新开工面积增速的继续回落,可能导致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的预期,推动房价的继续上涨。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字,上半年,全国完成开发土地面积79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土地购置面积1.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8%。 近年来房地产业一直是拉动中国经济的动力之一。但随着地方投资的升温,各地开发区建设遍地开花,挤占农业耕地问题严重,这一势头引起高层的关注。 今年,中央实施宏观调控,采取高压治理土地市场。 一方面大力清理整顿违法产业用地,违法批地和非法占地等行为,近期还暂停农用地转用审批等,土地供应变得更加紧张。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部委不久前结束了对全国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阶段性检查验收,全国撤销开发区逾七成,核减用地逾六成。 韩秀云说:“房地产开发所用的资金中,70%至80%是从银行贷来的。房地产商的惯性思维是,即使房子卖不出去,也不会亏自己的钱。这导致了中央在政策上不会把房地产卡得太死,否则死掉的不是地产商,很可能是银行。” 有消息说,目前北京市的10多个部门正在郊区怀柔开会,计划在今年8月31日前把北京所有的土地清查一遍。这意味着以后北京所有土地必须经过拍卖才能获得,土地的价格也将随之急剧上升。 但有分析说,即将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实行的物业税制度,可能是导致这些城市的房价下降的因素之一。 有学者说:“当前对政府来说,主要关注的不是房价上涨还是下降,而是消化房产存量。” 中国青年报 文/谭新鹏
简要内容: 本市出台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界定标准  本月底前——— 一直影响着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国土资源部年初下发的有关“停止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各地要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的协议出让问题处理完毕”的规定有了下文。昨天,北京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和市建委、市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界定标准。根据该文件,有三类经营性用地可以继续协议出让。 北京属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议出让项目达4000多公顷 土地交易不透明,暗箱操作猫腻多,由此而产生的房价居高不下、开发商鱼龙混杂等问题一直是北京乃至全国房地产市场的通病。2002年,国土资源部下发11号令,明确规定,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禁止协议出让,一律实行挂牌进行公开交易。根据此项规定,北京市政府出台了相应文件,除纯粹的危改项目外,经营性房地产项目一律停止协议出让。 今年3月31日,国土资源部又出台有关文件,要求各地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完毕。而根据原北京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有关领导的统计,北京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协议出让经营性项目达4000多公顷,规划建筑面积达1亿多平方米。8月31日后,这些项目何去何从,会不会出现土地供应断顿的现象,土地供应减少,会不会引起地价和房价上涨等说法在北京房地产市场一直此起彼伏。 可以协议出让的项目有三类 昨天出台的北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界定标准解答了这些疑问。根据新规定,本市处理经营性用地历史遗留问题的项目包括两大类,即:2002年7月1日前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和规划批准文件、相关批文在有效期内,不需要占用农用地且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的项目;2002年7月1日以后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关于停止经营性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补充规定的通知》实施前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和规划批准文件、相关批文在有效期内的项目。 而后类项目中,除在建的房改带危改项目和绿化隔离带建设的扫尾项目外,原则上不能列入历史遗留问题范围。也就是说,8月31日以前,可以继续走协议出让的项目有三类:一类是2002年7月1日以前同时具备立项和规划文件并符合相关政策的项目;一类是绿化隔离带扫尾项目;一类是在建的房改带危改项目。 三类项目仍需满足一定条件 对2002年7月1日前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和规划批准文件的项目,还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方可继续办理协议出让:本标准发布之日前继续取得《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征地批复等相关审批手续;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至少一个规划批准文件合法有效,或取得征地批复在两年内的;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批复、规划批准文件、征地批复主体一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对在建的房改带危改项目,也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方可继续办理协议出让:同一项目建议书批复分期实施,已部分在施的;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规划批准文件并实施拆迁或核发拆迁许可证的;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项目建议书批复和至少一个规划批准文件均合法有效;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批复、规划批准文件主体一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对绿化隔离带建设的扫尾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方可继续办理协议出让:扫尾项目是指在本市绿化隔离地区规划范围内,依据规划确定的为实现125平方公里规划绿地而进行的新村建设项目。在一个项目建议书批复内,部分旧村已拆迁,新村建设已取得或部分取得《施工许可证》并进行了开发建设的;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项目建议书批复和至少一个规划批准文件均合法有效,或取得征地批复在两年内的;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提交的项目建议书批复、规划批准文件、征地批复主体一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本月底前三类项目必须处理完毕 8月31日前,以上三类可继续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项目必须处理完,同时;这些项目需要征地、拆迁的,出让前必须在专户足额存储征地费用和拆迁费用;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交纳总地价款20%的定金;此外根据有关规定,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交清全部地价款。而对那些闲置或未按期履行出让合同开发建设的、未按期交纳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的约定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中新网 文/余美英
简要内容:潜力获得肯定追求稳定发展 开发商期盼奥运魅力会后不失 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希望奥运过后房价不要大幅下降。点击这里查看更多图片新闻 奥运会在北京召开,会在2008年前为京城地产业带来巨大收益,这一点已经获得了各界的认可。但是,大会结束后,市场又当怎样?房价是否会因为没有新的兴奋点而产生可怕的暴跌?如果奥运果真是个转折点,那它对于北京楼市的影响最终是否真正有益?在本报举办的论坛上,专家们各自提出了见解。 基础设施大换血 围绕奥运会的举办,北京作为主办城市将出现一种由于注意力相对集中而产生的经济阶段性加速发展的现象,即所谓的奥运经济。根据政府公布的数据,可以看出奥运场馆的建设与运营投资约为220亿,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约2800亿。可见,奥运会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中场馆建设并不是主要因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获得全面更新为地块和市场带来的增值才是最大的。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罗高波认为,奥运会的影响是相对集中的,主要集中在举办城市,在北京则重点集中在亚北地区;其次,这种影响是阶段性的,大会过后即减弱。他认为全面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奥运对北京最大的贡献,它带来的影响一是产生新的城市中心,第二是郊区会获得快速发展,尤其是环境的整治成效显著。 据了解,在亚北地区将拥有12条道路以及四条城市轨道形成的立体交通网络,并拥有1135公顷的国家奥林匹克公园和13000亩的国家森林公园,环境大幅改善。横向对比悉尼、汉城等城市发展,可以看出只要是基础设施搞好了市场情况就会好。 华高莱斯顾问公司营销总监公衍奎认为,亚奥对南城的影响是对整个基础设施的投入,南城有很多道路也在修建,这样的话南北的差价就可能会缩小。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亚奥的密集的程度还是让南城差距拉大,短期内这种配套,这种距离还是会加大。 争打奥运潜力牌 奥运给北京楼市带来的另外一大影响就是给了奥运板块一个新的发展机会,包括案名、产品、风格等在内,新的房地产项目无一不打奥运牌。 譬如去年至今开盘的项目,靠近国家森林公园的就叫做什么澳林春天、澳林PARK、倚林佳园、风林西奥中心等。或者有的项目谐“奥运”的音,叫做傲城以及北奥国际等等。这些项目以住宅为主,密度、绿化等品质和价格较以往均有所提高,比如北苑家园的单价就随奥运进程水涨船高,上升了千元左右。 此外,沉寂已久的高档公寓项目在亚奥板块再次异军突起,荣尊堡、九台2000、凯旋城等公寓项目均保持了良好的销售态势。 亚北形成新中心 论坛期间,包括罗高波等专家提出了“城市中心北移”说,他们认为亚北将成为新的城市中心之一。罗高波称,“我觉得最大的机遇跟挑战在于,奥运把北京的城市总体规划给改了,这个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整个城市中心会北移,北移之后,原来的城乡接合的地位,今后将是新城市中心。” 以前,北京是以天安门为中心的,但是现在以天安门为中心,国贸跟复兴门一个是在东边一个在西边,并不对称。原来的对称点和已经严重偏离,如果想使一个城市的发展平衡,有两种办法,一个就是把原来的经济落后的地区发展起来,比如说给南城巨额投资,让它的经济迅速腾飞;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移动中心点,使其平衡,如果现在仍一定以长安街为中界线,北京发展肯定是不能平衡,因此城市中心北移势在必行。 “大家去看一下,北五环跟北六环之间很远,但南五环跟南六环之间规划却那么窄,为什么会这样?我觉得从这个规划可以反映,现在市政府已经把亚北作为了城市中心区,三大中心区。”罗高波如此解释自己的“北移说”。 价格涨落看需求 业内有种说法,称2008年后,北京房地产价格必然大跌。专家对此意见不一,但多数人认为,房价的涨落最终看需求,如果奥运前夕,价格上涨幅度严重脱离了市场,价格必然回调。 中原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徐成峰认为,奥运会带来的需求是很大,但它的大规模是短暂性的,不能带来这个地方物业持久经营。据中原的了解和分析,奥运主办城市在开完奥运会之后,都会有房地产价格的下跌,并且趋势很明显,下跌幅度很大。 罗高波不赞成房价一定会跌,他认为一个地方的变化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要看政府对这个地区的发展规划,对这个地方的投资。北京跟其它国家的举办城市发展情况不一样,市民的这种购房需求极其巨大,需求并未获得满足,因此市场不会迅速恶化。 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副会长陈剑博士表示,在今后几年里,由于奥运因素的影响,北京的房地产业将会有一个巨大的发展,但这种发展如果超出了范围,预期房价会有所下降。很多人认为,在北京的整个城市改造过程中,奥运会更多带动的是北京北部地区的发展,但陈剑认为,在整个北京城市改造过程中,在2008年以前,北京的南城在基础设施方面也会有一系列的动作,包括建设北京站,南大街,南六环,整个亦庄地区,城南基础设施的迅速提升,将使北京南城的发展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且差价将进一步缩小。我们认为今后的几年,南城整个基础设施的提升,整个北京城市改造的成功,使南城的房价急剧的升值,使整个南北差价有所缩小。
简要内容: 2004年04月02日07:58 京华时报 吴敏   新闻主体:北京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禁止政府拿土地招商等新措施。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市场应该是资源配置的主体,作为一个有限政府是不宜参与的。但是,有少量资源的配置必须掌握在政府手中,这包括土地批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准入性的审批权以及政府采购等。北京市提出禁止拿土地招商,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长期以来,土地资源成为税费优惠政策之后地方政府招商的最有力的条件。“土地招商”似乎是一个无本起利的好办法,在实际操作中,以联建、合建等方式自行转让存量国有划拨土地的行为屡见不鲜。   这种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扰乱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其实质无异于政府对手中的国有土地资源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的配置。在很多时候,这种“土地招商”还类似于无偿行政性划拨。这一行为将损害区域内其他企业的积极性,因为土地作为社会资源是有限的,土地的划拨必然对其他企业产生影响;另一方面,获得招商所提供的无偿或共建土地的一方,也可能因为不通过市场竞争获利而增长惰性,从而使整个经济缺乏活力;而且,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权力是很“值钱”的,容易导致权力寻租的现象出现,并产生腐败。   土地批租作为掌握在政府手中的资源,其配置应该遵循市场化原则。这就要求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必须坚持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公开信息、公开竞争。政府参与土地资源的配置,充其量也只应该是这个配置机制的辅助机制。只有以市场化原则为中心,土地的配置才可能达到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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