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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严查工业用地违规出让 针对有些地方在工业用地出让过程中有意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制度,一些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业用地出让等问题,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严肃查处规避招拍挂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11日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为强化执法监察,促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的全面落实,今后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的政策指导,省级监察机关将把对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日常工作,定期做出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 上述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对工业用地出让规避招标拍卖挂牌、仍采取协议出让和划拨的;对工业项目通过计划立项、规划定点先行确定土地使用者的;对工业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后擅自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对不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和出让结果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纠正和查处。 对领导干部以任何形式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特别是在工业用地出让中不经招标拍卖挂牌程序继续搞个人审批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对有关地方和部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强化对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监督,今年将在全国开展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专项执法监察。执法监察的重点是,全面推行并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情况,全面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情况。
简要内容: 天津市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 为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进一步增强区域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经天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如下财税优惠政策。 一、总部经济 (一)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注册资本10亿元(含本数,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补助2000万元;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补助1500万元;注册资本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 (二)对已在我市注册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在2006年1月1日后增资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增资10亿元以上的,补助1000万元;增资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补助500万元;增资5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补助200万元。 (三)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 (四)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总部或地区总部,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二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三年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二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三年。 (五)总部或地区总部聘任的境外、国外高级管理人员,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五年。 二、金融业 (一)对新迁入天津市的金融企业总部核心业务部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其中,全国性及以上规模的,补助500万元;区域性规模的,补助200万元。 (二)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金融服务外包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按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的3%计算,最高补助金额为500万元。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服务外包机构,实际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补助500万元;实际投资额在2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的,补助300万元;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下、5000万元以上的,补助100万元。 (三)对金融企业在天津市规划的金融区或金融后台营运基地内,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 (四)在2010年底前,金融企业向天津市中小企业、个人和农户发放贷款和扩大集合信托规模,年末余额每增加1亿元,由市财政资助15万元。 (五)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金融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二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三年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二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对新购建的自用办公房产,免征契税,并免征房产税三年。 (六)对金融企业连续聘用2年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指符合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第一次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缴纳的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予以奖励,累计最高奖励限额为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实际支付的金额,奖励期限不超过5年。 对新设立金融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天津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商品房、汽车或参加专业培训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其缴纳的个人工薪收入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 三、物流业 (一)对滨海新区内新设立的大型分拨、配送、采购、包装类物流企业及期货交割库,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二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三年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二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二)对滨海新区内新设立的大型仓储类物流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第一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二年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第一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二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三)对滨海新区内新设立的大型专业物流服务类企业、从事货物运输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四)对滨海新区内新设立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大型仓储企业发生的运输、仓储专用设备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给予20%的补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五)对滨海新区内新设立的大型专业运输企业专门用于营运业务的运输设备,可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提取折旧,并准予在所得税前扣除。 (六)对航空公司在天津机场新增并经机场确认的航线航班,其缴纳税金的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在2013年前全额返还,作为航空公司航线运营的补贴;市财政设立航线培养基金,对航空公司新增天津机场的客货航班航线在一定年限内给予航线运营资金补贴。 四、中介服务业 (一)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三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10%给予补贴。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贴。 (二)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国际、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二年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二年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前二年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二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三)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大型金融租赁企业及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货币经纪公司、国际保理公司,以及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和资信管理公司等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四)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为我市鼓励产业提供相关专业技术培训的培训机构,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五)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风险投资公司(基金)从事第三方物流投资或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的,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六)对在天津市新设立的经认定从事专业信息服务的企业,自开业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全额返还营业税,后三年减半返还营业税;自获利年度起,由同级财政部门三年内全额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后三年减半返还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五、附则 (一)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或本市颁布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以前已颁布的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二)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同时享受优惠政策条款时,可以从优但不得重复享受优惠政策。 (三)本政策所涉及税收返还资金由市、区两极财政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规定的税收分享比例予以负担;各项财政补贴资金,涉及市级固定收入企业的,由市财政局负责办理拨款手续;涉及其他企业的,由企业经营地所在区县财政部门负责办理拨款手续,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根据现行财政体制负担补贴资金。 (四)本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五)本政策由天津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简要内容: 今年第一季度,天津市中心城区的综合地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中心城区2007年第一季度地价指数显示,中心城区综合地价水平为1875元/m2,其中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地价水平分别为3583元/m2、1446元/m2和595元/m2。     地价上涨是必然趋势     “土地是稀缺性资源,地价逐年上涨是必然趋势,近几年天津市场开发速度加快,带来了刚性需求,土地的价值也开始逐步显现。”金地集团天津地产公司营销部吴鹏分析。     土地开发成本的提高也成为带动地价上涨的重要因素。包括金融市场对土地储备、开发贷款等环节的严格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费用的提高,人工费用与建材价格的上涨和耕地开垦费等规费标准的提高,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开发成本。     而去年9月5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被业界解读为国家一系列土地新政中的最高指令,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公开表示,受土地新政影响,“地价总水平将增长1/3~1/2。”     尽管平均地价上涨,但“均低于去年同期的年度地价增长率。”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商业、居住和工业地价增长率分别下降了2.75、3.61和0.69个百分点,综合地价下降3.64个百分点。几项数据意味着,过去一年内天津市对土地市场的政策调控显见成效,总体上,地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工业用地放量供应价格增长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与去年第四季度地价水平变化幅度相比,商业、工业用地地价加速上涨趋势明显,居住用地地价则涨势平稳。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用地地价上涨5.92%、居住用地同比增长3.91%,工业地价同比提高2.36%。     地价监测结果还表明,工业用地放量供应价格增长。这与今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开出让不无关系,带动影响了中心城区工业地价的各类房地产交易价格均发生跨越式变化: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商品房交易价格较上季度提高2.53%;河西、南开、红桥、北辰、东丽、西青区今年1、2月份的工业厂房租金水平显著高于政府指导租金,普遍比去年中期的实际租金水平提高50%~150%;去年年底发生的现状工业用地补办出让手续项目的土地评估价都有不同程度地提高。     4月1日起,《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建在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要按相应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而另一则《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额将不同比例上浮。这无疑都意味着,天津市工业用地的价格将继续出现上扬趋势。
简要内容: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当前引起农民上访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征占、村级财务和环境污染。其中,土地问题所占的比重较高。国家对此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在2004年年底国务院制定的28号文件中就已经明确,在征用农民土地的过程中,政府要提高补偿标准。要对失地农民给予就业培训和服务。要把失地农民纳入当地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三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 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31号文件,确定所有土地出让金的收入都必须立即入库,纳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同时,在这些费用的支出中,首先必须保障对农民的补偿、对农民的培训和就业服务,以及把农民纳入当地的社保体系,从资金上规范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金的收支,保障了农民的权益。 二是过去很多土地是为了招商引资而征用的,特别是为了让工业企业投资,很多地方压低地价,甚至零地价,这个文件明确提出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制度,不允许低地价。 三是强调各级政府和各级政府的干部要转变发展观念,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是简单地追求GDP的增长。比如说现在特别强调各地在经济增长中要加强对节能、减排指标的考核。 陈锡文昨天还表示,中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化的可能。他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讲到实行土地私有化,我想在中国目前看不到这个前景。” 陈锡文表示,在中国目前还看不到土地私有化的前景,而且这不是政府或者党的部门制定政策的问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存在私有制的问题。
简要内容: 五月是放飞心情的好时节,天津厂房网领导携全体员工恭贺新老客户五一劳动节快乐! 特此通知:天津厂房网5月1日至7日放假, 信息登陆、查询及发布功能正常进行,暂停电话信息查询服务;5月8日,网站业务恢复正常。 给您查询带来的不便,请您谅解! 北京天创基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简要内容: 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19世纪英国作家狄更斯用来描述社会转型的用词,如今倒成了中国工业地产市场的真实写照。   对于工业用地的整治,实际上比人们想象得更早。据2003年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司出示的一组数据显示,当时全国各地各类开发区有3837个,但经国务院批准的只有232个、省级批准的也不过1019家。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数据计算比例,有将近7成的开发区并不属于国家规划范围内。   此外,还有一组数字同样触目惊心。据2003年的相关统计,10个省市共计458.1万亩园区实际用地中,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达到了314.6万亩,占68.7%。在当年的7月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而这次整顿行为,已是自1992年以来的第三次全国性清理措施。   低价出让,屡治屡乱   最新关于规范工业用地市场的行政律令,便是去年开始强调的“工业用地必须实行招拍挂”。这么多年来,工业用地市场一直是在发展中规范,但总是处于“剪不断、理不清”的状态中。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建立开发区有利于打造招商引资的平台,从而为当地政府带来经济增长的动力,在这种“诱惑”之下,往往有许多地方政府盲目跟风,甚至以极低价格出让工业用地来作为引资手段。   2006年国务院审计署的审计报告显示,为了招商引资,2003年至2005年6月,87个开发区中有60个开发区,实行低价出让土地7800多万平方米,少收出让金55个亿。“一些地方在国务院禁止低价出让土地的情况下,还采取先根据国家规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再返还土地出让金或者给予财政补贴的方式,来变相低价出让土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周建春告诉记者。   在这种背景之下,中国工业用地的闲置浪费相当严重。   据国家相关部门对土地市场供应的数据分析,2005年,中国工矿业仓储用地供应量为7.8万多公顷,占土地供应总量的43%,2006年供应量达到9.3万多公顷,比例上升至45%。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量将近一半的比重,从全球范围来看也是少见的。   周建春介绍说,2001年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以发展开发区为特征的圈地用地,占用大量耕地之后主要用于工业开发,或者借工业开发为名搞房地产。根据国务院在2004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得到的相关数据,在2004年160个开发程度较好的开发区中,只有1/3的土地用于工业开发。   而这一次的暴风雨,来得分外猛烈。   从大背景来说,2006年国务院下发的31号文件,便针对耕地保有量提出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追究制度,而2020年全国18亿亩耕地的“红线”不许突破的严格保护措施,已开始对工业用地市场的“作乱”源头进行了有效控制。工业土地供应比重较高的现状,也将通过适当压缩工业用地供应量的方式进行调节。此外,除了行政执行之外,市场行为也有了明确规定,禁止低价出让工业用地被再次强调,去年年底公布的工业用地最低标准成为“过硬”的衡量数据,而工业用地实行“招拍挂”方式,则为土地出让增加了透明度。   在“中国工业地产高层峰会2007”上,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周建春表示,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不会松懈,而且将会日趋严厉。与住宅市场不同,工业地产市场由于主要涉及企业层面,因此,其调控性并不那么“显性”。但是,面对中国工业地产市场的现状,“可能下一个‘热点’就要到工业地产了。”   用一位业内人士的话来形容,如今的中国工业地产市场已是“深秋”时期。   调控加力,外资纷至   “应该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法令,主旨是需要市场在稳定中发展,并不是限制发展的表现。”美国普洛斯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裁赵明琪向记者表示。这家来自于美国的工业类REIT,自2003年进入中国之后,迅速发展成为美国同类基金中在华投资额最大的一家。   不得不面对的事实是,对于外资投资者而言,确实与过去不同了,当初为了增加GDP而吸引外资的优惠环境,如今已演变为平等竞争平台。“中国工业地产的投资环境正在发生很大变化,随着工业土地招拍挂、中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等相关政策的调整,外资在参与竞争过程中的优势正在消失。”一位美国工业地产投资商如此评价。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真正会阻碍工业地产市场发展的因素之一,便是市场透明度不高。因此,调控政策的出台,反而对市场的长期发展有好处,会使得游戏规则更为透明化,对于有实力的企业来说,倒是个利好条件。”仲量联行工业地产部上海区董事单维其对前景依然乐观。   有意思的是,对于这些极具经验的国际工业地产发展商来说,原本被部分当地政府作为吸引点的低地价,并不能成为决定这些企业是否需要投资的首要因素。   “这些低廉土地甚至零地价土地出让的区域,不会成为我们的投资市场。”赵明琪坦率承认。她对此的解释是,工业地产是个需要长期投资的行业,无法形成真正市场需求的区域,即使土地成本再低,也不可能实现企业的良好回报。“港口城市、制造基地等具备较大覆盖力的地区,会成为首选。随着市场发展趋势渐渐转移到其他二、三线城市,投资范围也会随之转移。”   “对于外资来说,是否要投资,并不是受土地成本影响的,而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形势、市场需求来决定。”仲量联行单维其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在中国的工业地产市场中,根据土地供给方式的不同、针对客户的不同,以及物业管理形态方面的区别,可分为生产制造、物流以及商务园区等三部分。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需求,决定了生产制造是重点关注目标。而随着全球制造业对中国市场的日益注重,连接着投资商、供应商、第三方物流、消费者等各个环节的产业供应链逐渐成型,中国市场便成为全球化策略中不可缺乏的必要布局。   “随着市场规模化、成熟化发展,再加上产业链规范环境的日趋完善,中国工业地产市场蕴涵的巨大空间,成为外资的关注点。”花旗集团房地产投资部副总裁彭熙说道。   在仲量联行最新发布的今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报告中,外资对于工业地产“热区”的投资兴趣,正随着当地租金的增长而上升。据悉,第一季度上海地区的物流园区租金,环比增幅达到11%;制造业厂房租金较上季度上涨了5.1%;而商务园区更是受到写字楼市场扩容需求影响,整体租金呈现明显增长。“中国工业地产的投资市场开始形成。”一位美资工业地产企业负责人认为。   2005年11月,新加坡淡马锡旗下的丰树集团以1.2亿元价格收购了上海浦东新区一项目。去年年初,已在中国市场潜伏数年的美国工业地产开发商AMB终于决定出手,以1330万美元代价收购了上海一幅17474平方米的工业地产项目及邻近一块待开发用地。在当时的新闻发布会上,AMB亚洲区发展副总裁Oliver Treneman公开表示,该企业在中国未来5年内的工业地产投资将达5亿美元。而今年伊始,日本新熙地集团锁定了位于上海外高桥( 14.08,0.74,5.55%)的一物流地产项目,这也是该企业在中国的首次投资。   在此之前,美国普洛斯公司早已在北京、上海、宁波和杭州等18个中国内地城市展开布局,未来还计划投资2.46亿美元,在部分二线城市兴建物流配送中心;公司高层甚至表示,5到10年内会将在华资产提高到占公司全球资产组合10%的目标。   普洛斯投资管理部副总裁赵明琪认为,宏观调控政策的实行,会使得中国市场未来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越来越透明,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好消息”。“我们不会因为土地价格比较低才进行投资,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才能够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才可以生存得更好。”
简要内容:  昨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向社会发布200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第1号公告。本次公告挂牌出让土地共45幅,涉及宝山区、奉贤区、南汇区、南汇临港、青浦区、松江区、杨浦市城投、杨浦区、金山区和闵行区10个地区,其中经营性用地11幅,工业项目用地34幅,土地出让总面积为105.7107公顷。   据悉,本次公告工业项目用地高达34幅,表明了本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将全面推行工业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公告中针对土地用途都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而象民用飞机研发、电子元件都制造业类用地属首次挂牌出让。在本次公告中工业地块出让面积最大的为闵行区浦江镇工-2号地块(召楼路以东、江月路以北),出让面积为18.215公顷,投资强度要求不低于300万元/亩,竞买保证高达630万元。而在经营性用地中,宝山区真陈路地块(真陈路以西、规划城银路以北)以出让面积14.2944公顷,竞买保证金3220万元荣获经营性用地面积和竞买保证金的双冠。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提醒,有意竞买者可于2007年5月10日至5月11日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前述地点领取挂牌文件。地块所在区将于2007年5月14日14时至16时30分,组织召开答疑会,集中解答疑问,并接受咨询;答疑会地点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有意向的用地者,可以自行前往地块现场踏勘场地。本次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30日16时前。
简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通知,将《2007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下达地方执行。该计划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与耕地量与去年持平。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入贯彻国发[2006]3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调控作用。在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的同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在强化计划对用地审批调控的同时,强化计划对实际用地的调控;在强化计划执行过程监管的同时,加强计划执行结果的评估考核。     通知要求,各地要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坚持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根据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要区分轻重缓急,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建设用地需要,促进行业协调和产业结构优化;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为民生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支持农村交通、水利、义务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实施管理,确保土地利用计划有效执行。要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凡不符合规划、没有用地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杜绝超计划批地、用地;要加强对建设用地结构和方向调控,认真落实新修订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用地的规定,切实控制工业用地,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高尔夫球场、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建培训中心等项目用地。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分解下达土地利用计划,并及时报部备案。计划报备时,要根据批次用地审批方式改革的要求,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应将中心城市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单独列出,作为部审查农用地批次转用的依据。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按照以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作为计划考核依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计划考核体系,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考核。
简要内容: 昨日,在2007年第二次土地出让信息暨春季房地产交易会新闻发布会上,本市公开发布了近期拟出让的17宗地块,可建设用地总面积约355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516万平方米,包括居住用地约259公顷,占此次发布地块总量的73%,均用于普通商品房住宅用地,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宅的建设用地占70%,约181公顷,规划建筑规模约270万平方米。会议引起多方广泛响应。国内外?余家投资商到会。与会投资商对出让的土地产生浓厚兴趣,会后的现场咨询特别火爆。   据了解,这17宗发布地块中包括中心城区7宗,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62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52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约134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201万平方米, 90平方米以下住宅的用地占70%,约94公顷,规划建筑规模不低于140万平方米;商业金融等公共设施用地约28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外区县共10宗地块,这些地块基本是位于区县城区或环境条件良好的区域,市场预期都比较好,总的可建设用地面积约19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4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约125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186万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下住宅的用地占70%,约87公顷,规划建筑规模不低于130万平方米;商业金融等公共设施用地约68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发布会本市进一步完善全市经营性用地集中交易管理机制,首次将区县的土地出让信息纳入发布范围,今后每次发布会将会发布更多更全面的区县土地供应市场信息。   今年以来,本市继续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把好土地闸门,转变管理方式,充分利用和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促进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土地整理储备情况。截至一季度末,减除已供应土地,市土地整理中心累计收购土地的存量达到2702.8公顷,其中居住用地占70%。通过加强对已收购土地的拆迁整理,一季度完成整理45公顷,累计形成净地901.7公顷,占已收购存量土地的33%,为上市供应创造了条件。从目前已收购土地看,规划用途结构基本合理,可以满足调控土地和房地产市场的需要。   二是土地供应供应情况。一季度,全市共出让各类土地1135.3公顷,其中公开出让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215.8公顷(包括住宅用地142.9公顷、商服用地72.9公顷),工业项目用地909公顷,其他用地10.5公顷。按照土地市场调控的要求,一季度,本市在抓好增量土地供应的同时,下大力量抓了已出让、未开发建设闲置土地的开工建设,以使之形成有效供给。季度内已有270公顷闲置土地实现了开发建设,建筑规模581万平方米,连同增量出让的土地累计可形成831.4万平方米的建筑规模,相当于全年经营性土地需求的76%。从一季度市场需求分析看,本市经营性土地的供应是充分和适度的。   三是地价监测情况。通过地价动态监测,一季度中心城区综合地价水平为1875元/ m2,综合地价增幅同比下降3.28个百分点,商业、居住和工业地价增幅同比分别下降2.75、3.61和0.69个百分点。监测结果表明,我市调控土地市场显见成效,地价上涨控制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增幅呈下降趋势,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平稳。   据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下一步我们在土地市场管理方面的重点仍然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发31号和国办发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和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保障天津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持续发展。一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促进城市建设为目标,结合环外路网规划、地铁建设、海河沿线开发、新家园项目和平房拆迁,加大土地收购整理力度。二是合理安排供地结构和规模,保障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确保90平方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不低于70%;采取限套型、限面积、竞房价形式,优先安排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限制低密度、大套型高档住房用地供应;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三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强化政府调控能力和手段,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另悉,今年以来,本市先后公开发布34宗地块出让信息,可建设用地总面积约47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约775万平方米,其中居住用地约351公顷,规划建筑规模不低于597万平方米,其中90平方米以下住宅的建设用地占70%,约245公顷,规划建筑规模不低于418万平方米。商业金融等公共设施用地约122公顷,规划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
简要内容: 今年第一季度,天津市中心城区的综合地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3%。日前,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中心城区2007年第一季度地价指数显示,中心城区综合地价水平为1875元/m2,其中商业、居住、工业用地地价水平分别为3583元/m2、1446元/m2和595元/m2。     地价上涨是必然趋势     “土地是稀缺性资源,地价逐年上涨是必然趋势,近几年天津市场开发速度加快,带来了刚性需求,土地的价值也开始逐步显现。”金地集团天津地产公司营销部吴鹏分析。     土地开发成本的提高也成为带动地价上涨的重要因素。包括金融市场对土地储备、开发贷款等环节的严格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费用的提高,人工费用与建材价格的上涨和耕地开垦费等规费标准的提高,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开发成本。     而去年9月5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发布被业界解读为国家一系列土地新政中的最高指令,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曾公开表示,受土地新政影响,“地价总水平将增长1/3~1/2。”     尽管平均地价上涨,但“均低于去年同期的年度地价增长率。”天津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商业、居住和工业地价增长率分别下降了2.75、3.61和0.69个百分点,综合地价下降3.64个百分点。几项数据意味着,过去一年内天津市对土地市场的政策调控显见成效,总体上,地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工业用地放量供应价格增长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与去年第四季度地价水平变化幅度相比,商业、工业用地地价加速上涨趋势明显,居住用地地价则涨势平稳。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业用地地价上涨5.92%、居住用地同比增长3.91%,工业地价同比提高2.36%。     地价监测结果还表明,工业用地放量供应价格增长。这与今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开出让不无关系,带动影响了中心城区工业地价的各类房地产交易价格均发生跨越式变化: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商品房交易价格较上季度提高2.53%;河西、南开、红桥、北辰、东丽、西青区今年1、2月份的工业厂房租金水平显著高于政府指导租金,普遍比去年中期的实际租金水平提高50%~150%;去年年底发生的现状工业用地补办出让手续项目的土地评估价都有不同程度地提高。     4月1日起,《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补缴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建在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要按相应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而另一则《关于调整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标准的通知》中也明确规定,现状补办类出让项目土地出让金政府净收益额将不同比例上浮。这无疑都意味着,天津市工业用地的价格将继续出现上扬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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