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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内容:近日,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土地调查办)完成了涉及天津市24个乡镇1471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这意味着这些土地的权属已经明晰。据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介绍,在已完成确权登记的土地中,有600宗集体土地长期存在权属争议,此次确权登记将这些争议各个攻破,解决了这些地块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市国土房管局还将对全市156个乡镇实施土地调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每一宗的权属。 为响应国务院提出的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部署,天津市实施了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是第一阶段工作内容。据了解,按照国务院部署,第二次土地调查于今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计划于2009年完成。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最终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统计、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天津市政府迅速对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组建了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正式启动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为天津市土地调查办的日常办事机构。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介绍说,截至目前,第一阶段的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已完成15%;另有74个乡镇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占全市乡镇数的47.4%。 专家指出,土地是发展的第一资源,任何国家或地区、任何时候谈发展,都必须立足于其土地资源的基本现状。开展土地调查,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证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此次是天津历史上规模最大、技术手段最先进、调查内容最丰富、成果应用最深广的一次土地调查,调查完成后,将为城市规划与发展提供基础数据,其对天津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意义重大。 普查 挖掘土地潜力 “将调查结果应用到城市建设中去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这些数据能够为城市规划、未来城市经济结构发展方向提供可靠依据。”  “天津第二次土地调查的重点之一是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在将来建立的地籍信息系统中,每块土地的位置、边界、面积、地类、利用状况都能一目了然。在土地利用状况日新月异的今天,为政府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更加准确翔实的数据。”一位曾经参加过11年前结束的建国后第一次土地详查的负责同志,对土地调查的内涵理解深刻,他认为:“1996年第一次全国土地详查完成以来,我国土地资源家底基本被摸清。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有的土地信息已难以满足新形势下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国务院要求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制定2010年以后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提供依据,以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全面发展。” 据介绍,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基本农田状况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城乡地籍调查;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最终要建立土地利用变化信息的统计、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后,将实现政府在网络上对每一宗土地的动态管理。 “按照土地管理法,从大类上来分,我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土地调查工作首先是要搞清土地的地类,通过土地调查,国家能够了解土地的使用现状并对其进行统筹利用。由于我国原来实行的‘分级限额审批用地制度’不能有效控制地方政府用‘化整为零’或‘下放土地审批权’等办法非法批地和用地,不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用途进行管制,导致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大量转变为建设用地。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确立了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新型土地管理制度,并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权、农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权、耕地开垦监督权、土地供应量控制权集中在中央和省政府,同时将执行性的权力下放到区县政府。此次土地调查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要实现对耕地资源的有效保护,以确保粮食安全。”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说,“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迫切需要,对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国家有13亿人口,耕地18亿亩,刨除其他作物,基本上是一亩耕地要养活一个人,对于中国这个农业大国来说,耕地的基线必须保住。天津现有668万亩耕地,第二次土地调查完成后,要对668万亩耕地中的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权属登记造册。如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失去一亩耕地,按照国家的要求,必须复垦一亩同等质量的耕地作为补偿。” “将调查结果应用到城市建设中去是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这些数据能够为城市规划、未来城市经济结构发展方向提供可靠依据。”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说,在农村集体所有权土地中包含了大量的公路、铁路、河流等国有土地,也包含了乡级政府、卫生院、邮电所等国有生产单位,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地块之间形成交叉、边界不明晰,会造成国有土地流失,“此次土地调查不仅要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更重要的是要把国有土地资产全部核查清楚,城市发展过程中涉及到的征地补偿范围、农业基础用地调整、工业用地统计等问题都能够在土地管理信息系统上很快显示出来,以便为城市发展以及城市经济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据介绍,国家为确保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的统一性,颁布出台了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改变了我国多年来土地资源基础数据数出多门、口径不一、数据矛盾的现状,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的真实性、科学性、权威性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据介绍,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城镇土地调查,要对全市的约350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按照土地的12个一级类、57个二级类细分清楚,编绘出1500的地籍图,以指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介绍,几年前,市内六区的此项工作已经完成,但是,还要进行变更地籍调查,确保全市数据的统一和准确,以完善数据库数据,建立覆盖全市的基础权威土地数据。 “为尽快落实《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年至2020年)》的要求,城市规划部门急需我们的基础数据。”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介绍说,“国家对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提出要‘边调查,边使用’,实际上,我们目前的调查结果已经开始使用了。所有经过调查核实的土地数据都会在面向社会的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为百姓提供可信任凭据,更将为国家资产管理、农业管理、银行信贷管理、市政交通管理、城市规划、灾害管理等相关行业和部门,提供权威、基础的信息支持。” 确权 长治久安基础 “在此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过程中,我们也总结出一些经验。最深的体会就是要充分调动乡镇政府积极性,发挥其在权属纠纷调解中的重要和不可替代作用。” “权属调查是土地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给每一块土地上‘户口’。土地权属不清、界线不明,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我国经济生产秩序,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土地权利的价值日益体现,历史遗留以及不断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已成为威胁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可以说国家对明晰土地权属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目前我们正在做的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说,“按照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工作安排,2008年12月31日前,要达到确权登记率95%以上。” 市土地调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就是要搞清农村中相邻宗地之间的边界,并进行确权登记。 “调查土地权属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牵涉面广、业务量繁复的工作。”一位市土地调查办的同志对此深有感触,他说村与村边界的认定要按照国家土地调查法定程序进行,双方指界人都要到现场对村与村边界进行指界,土地管理部门人员、测绘队伍在双方指界人共同指认的边界埋设界桩。“我们要把整个天津市每一宗地块的边界用脚走一遍,我们做了一个计算,去年试点内的600多平方公里范围内,我们完全走一圈总长度达到18万公里。可想而知工作量有多大。在这个过程中,还要防范因土地权属不清而引发的争议,避免使原本就庞杂的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介绍说,从天津去年开展的试点工作来看,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中的最大难点。由于涉及到征地补偿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经常会发生在地界不清的情况下,双方指界人在指界过程中拒绝指界或更为严重的状况。 有数据显示,与土地相关的上访问题中,因权属问题占到50%左右。大量事件反映了土地权属不明将直接或间接导致新农村建设速度缓慢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不前。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说,“百姓对土地的感情非常深厚,这类问题解决不好,必将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在此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过程中,我们也总结出一些经验。”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谈道,“最深的体会就是要充分调动乡镇政府积极性,发挥其在权属纠纷调解中的重要和不可替代作用。其次就是要坚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确权登记和纠纷调处,真正使农民感受到政府‘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取得群众的积极配合。” 科技 保障动态管理 “国务院之所以要求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就是要完善土地制度,实现国家对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动态管理。” 据介绍,我国第一次土地详查从1984年开始至1996年结束,历时12年。当时只是采用了部分遥感和地面调查技术,主要方法是图解勘丈法,也就是勘测人员用皮尺来测量土地,成果以纸质为主,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程度不高,给每年的变更调查带来很多不便,许多地方的图纸经过多年变更,负载量过大已无法再变。技术手段的落后,导致每年在变更调查上耗费了很大成本,但成果技术精度难以保证图、数、实地一致。 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介绍说,国家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规定了时间表,2009年10月31日要实现全国土地联网,也就是说在那之前,要完成全国土地调查。对于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城市建设变化较大的东部地区要求在2008年6月前完成土地调查。 “国务院之所以要求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就是要完善土地制度,实现国家对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动态管理。”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解释说,《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利用遥感等先进技术,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建立互联共享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快速更新机制,以确保全国范围内每一块土地的合理利用。 为保证天津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按照国务院要求按时完成,市土地调查办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准备工作的通知》(津国土房籍〔2007〕515号)、《关于抓紧组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的通知》(津国土房籍〔2007〕71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度的通知》(津国土调查办发〔2007〕3号)。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培训方案》,制定了《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计划、培训要求、考核管理,确保第二次土地调查顺利进行。 “采用遥感技术是此次土地调查不同于以往的一个亮点,为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现实性提供了技术支撑,也为最终能够实现对土地‘天上查、地上看、网上管’的快速更新机制提供了保障手段。卫星遥感监测技术能够精确到0.6米的精度,也就是说土地发生任何变化都能反馈出来。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起来后,能够实现对全国每块土地的时时监控,系统会不断将航拍土地图片与上一次底图比对,一经发现监控地块有变化,系统就会自动显示,违规行为一目了然,相关部门就会采取行动。从而有效杜绝虚报、瞒报土地数据或私自进行土地建设的行为。”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说。 “土地调查是一件利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大事,需要社会各方面和全体公民的关注和积极支持。”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表示,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承担的任务极其艰巨。仅用三年时间,从具体地块开始,查清全市城乡每一块土地的权属、面积、四至和用途等情况,查清每一块基本农田的状况,并要高标准地建立“四级联网、上下互通”的土地数据库,实现土地管理信息化、网络化。这项系统工程的实施,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涉及全市城乡的每一个用地单位,没有全社会的齐心协力、各部门的通力配合和民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是不可能完成好的。市土地调查办负责人希望全民动员,让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用地单位和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并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使第二次土地调查能够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相关链接 土地调查 包括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其任务是为土地管理提供基础资料。 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 自1984年到199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即土地详查。这次详查历时近20年,共调动50多万调查人员,投入十几亿元资金,基本查清了城乡土地权属、面积和分布情况,获得了近百万幅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地籍图,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土地利用数据不准、权属不清的局面,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摸清了全国(未含港、澳、台地区)的土地家底,为全国乃至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土地基础数据和国家资料。 这也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土地详查,具有全国统一标准、采用大比例尺图件、调查方法和手段先进、成果资料齐全等特点。调查结果于1999年由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联合向社会公布,成为国家法定数据。第一次土地详查成果在国民经济各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成为我国五年计划纲要的重要背景资料,为制定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和相关行业发展计划提供了依据,并为建立我国土地市场提供了基石。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1日全面启动,计划于2009年完成。与第一次土地调查相比,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任务目标更加丰富、技术手段更加先进、组织方式更加科学有效。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调查的主要任务包括:农村土地调查,查清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和权属等情况;城镇土地调查,掌握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围、界线、数量和用途;基本农田调查,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并登记上证、造册;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地籍信息系统,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统计、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服务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全国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连通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天津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时间表: 目前,天津市土地调查办已经与区县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2008年3月31 日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2008年5月31 日前,完成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工作; 2008 年12月31日前,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工作,确权、登记率95%以上; 2009年8月31日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和县城所在地建制镇建成区的地籍调查工作; 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步骤 第一步是外业调查,由相邻宗地土地权利人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共同指界,农村集体指界人确定为村委会书记或村长,双方确认界址点,现场埋设桩点。结合GPS和GIS,采用VRS技术精确测量桩点坐标,指界双方在外业底图和《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签字盖章。调查人员将界址点坐标注记到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底图之上,连接界址点形成土地权属图。 第二步是依据《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以及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土地置换等权属来源和土地登记资料等进行权属审核,依法进行土地确权。 第三步是依据土地确权结果,对农村集体所有权进行土地登记,将每一宗土地的基本信息记载到土地登记机关的簿册上,土地物权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步是将土地登记信息进行筛选,建立土地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全市土地的信息化管理。
简要内容:在距北京、天津各60公里的地方有一座新兴城镇——武清区河西务镇,镇中有一片绿色草地环绕的秀美区域,那里正在建设别墅楼。据了解,正在建设的这个项目名为“中国艺术家聚集区”,规划总占地1400亩,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项目包括中华文化会馆、艺术家工作室、私人收藏家博物馆、文化风情街、艺术公园和综合配套服务区六大功能板块,是融艺术创作、交流、交易、展示、收藏、特色体验商旅、专业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公共发展服务平台。该项目要力争建设为“立足天津、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京津地区国际性的以艺术家、收藏家聚集为特色的文化创业产业园区。   艺术家俱乐部初步完工   日前,记者来到河西务镇“艺术家村落”的建设现场,经过几个月的紧张施工,一期启动区的绿化工程和艺术家俱乐部建设工程已初步完工。当地居民告诉记者:“最近几天经常有人来看房子,问什么时候可以买,都是一些搞艺术的,想在这儿画画。”   据了解,“中国艺术家聚集区”是落户武清区河西务镇的一个大项目,当地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将为河西务镇增添新的文化张力和内涵,提升城镇的品位和形象。   预计初期创收4.5亿元   “现在,京津两地的艺术家一见面就互相打听:‘武清的艺术家别墅,你听说了吗?’”在6号院一家艺术工作室正在进行水墨画创作的画家薛晶说,“艺术家村落”虽还未建成,但京津艺术家对此十分关注。   武清区政府的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艺术家聚集区项目建设不但可以成为武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还可以为艺术家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武清区的铁路、公路四通八达,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均具有良好的基础,为项目发展建设增添了优势。据介绍,“中国艺术家聚集区”建成后预计将有300位艺术家进驻,每间工作室年均可创收150万元。预计初期可实现产业创收4.5亿元,实现税收5000万元,并带动周边旅游、餐饮、娱乐、休闲、住宿、会展等相关产业。   不是“宋庄” 高于“宋庄”   “艺术家村落”建成后最重要的意义,则是它将成为“京津首席艺术家馆区”。投资方卓达投资集团的相关负责人王先生介绍,之所以把该项目落户武清区,是因为河西务镇地处天津北京中心地带,无论是居住环境还是生态环境都适合艺术创作和文化产业的开发。“艺术家村落”不同于其他文化产业区,除了艺术家工作室外,还将有影视、拍卖、流通等相关文化产业进驻。“我们要做的是改变艺术家的工作地点,让这里为艺术家提供最好的服务。我们将来要吸引的不是草根阶层,而是那些顶尖的、成功的国内外艺术家,这里将成为京津双城的艺术核心区。”   提起文化创业产业园区,人们首先想到的会是北京的“宋庄”。武清的“艺术家村落”建成后,会不会成为天津的“宋庄”?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艺术家村落”不是天津的“宋庄”,而将是一个比“宋庄”更完备、更具艺术气息的现代化文化产业园区。“在环境上,‘艺术家村落’绝对在宋庄之上,从这里驱车到天津、北京不过几十分钟,艺术家们在这里能享受到更好的硬件条件。最重要的是,宋庄只是以绘画艺术为主,而这里将成为众多艺术门类的集中地。”卓达投资集团的项目负责人如是说。
简要内容:《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中有49条新增法条,其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专家表示:“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现在还说不准。”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总计49条新增法条赫然在列。49条新规当中,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原来表述明确的“无偿自动续期”,其预留操作空间的用意明显。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将形成《土地管理法》的基本框架,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将审核该法。   消息灵通人士向记者证实,《征求意见稿》新增49条新规,涵盖了农村集体土地权利、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督察、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置、宅基地权利、土地交易、征地及其补偿、土地调查登记、耕地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   在此之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在十届人大期间就已经被列入“一类立法”范畴。2008年夏天,国土资源部内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对现行《土地管理法》多有突破,如宅基地可以抵押、明确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无偿续期等。   然而,在《征求意见稿》文本中,上述内容都已“删除”或“调整”。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之后如何续期,便是被“调整”的内容。   “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现在还说不准。”一位长期从事土地制度研究的专家表示,他认为,如果《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中明确了“无偿”,那么,政府将肯定不能在续期中收取费用,而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表述,“就可以是无偿,也可以是有偿,这样就有了回旋的空间,按照届时的情况管理,实际上把这个权力交给了政府。”他强调。   专家:实施有偿续期   各地收费标准或不同   他还告诉记者,即便政府采用住宅用地有偿续期的方式,也会由各地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因为全国的地价不同。而在北京,已经有按1300元/平方米价格续期的说法流传,但仅限于房地产业内,官方始终未予证实。
简要内容:《土地管理法》修改低调潜行一个多月,目前进入第二轮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4月22日,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向记者透露,《土地管理法》修订过程中征求意见时可能会请农民代表参与,目前仅是对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记者获悉,《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二改”)内容较第一次修改稿(以下简称“一改”)内容有部分调整。   广泛征求农民意见   对比第一次修改稿,本次“二改”调整和增加内容较多。   上述接近国土资源部人士说,“一改”和“二改”都是在国土系统内部进行的。起草小组先后委托相关研究单位起草了专家建议稿,部分地方政府起草了地方建议稿。   从“二改”修改的条款中,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参与意见的痕迹。例如,原来第九章土地交易内容中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而在“一改”中则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这说明地方政府希望将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权力限定在市级及以下层面政府。”上述有关人士说,土地交易分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方政府希望明确土地交易市场集中在基层政府,土地交易的权利也集中在地方政府。   据悉,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法工作。4月上旬,“二改”稿才最终定稿,之后向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国土部业务司局和有关事业单位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后,可能对该草案再次修改。   “据说可能选取一些农民代表,对修法提意见。”上述有关人士说,虽然“二改”稿仍规定对城镇规划范围内土地需要征地,但对征地制度有了个别改进。对于规定对城镇规划范围内土地需要征收,一些专家担心此项规定可能实际上扩大了征地范围。对上述“修订意见”的说法,国土资源部均没有任何回应。   “二改”稿对征地工作有所规定:征地拆迁农民房屋的,应当同时向被拆迁人支付拆迁补偿;影响被征收土地农民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补偿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记者发现,“二改”稿还专门增加了作为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要求对征地农民纳入当地农民社会保障,征地补偿标准要适时调整,建立失地农民保障基金等。   “这次修法确定了渐进式改革征地制度,对农民的补偿标准和制度就应该获得农民的认可,因此广泛征求农民意见是这次修法的一个亮点。”上述有关人士说。   宅基地在本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   “二改”稿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有些建议意见,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其他居住条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以将其房屋及宅基地一并抵押,抵押权设立时,应当以抵押权实现不影响抵押人居住为条件。因抵押而丧失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同时,“二改”稿中对宅基地的规定用语有了明显变化。“一改”稿提出“宅基地只能分配给本集体组织成员”,在“二改”稿中表述为:“宅基地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   但“二改”稿仍规定了宅基地不属于有偿转让的土地范围内,且规定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市、乡镇范围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非因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不得转让。   “一方面保证了城市用地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开了乡镇企业破产兼并土地流转的口子,”上述人士说,“二改”明确划分了集体建设用地中的政府和农民的利益界限。而且,将“一改”中的“城镇”改为“城市和乡镇”,将乡镇建设列入规划。   另外,为了减少地方政府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来过多干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二改”稿专门将增减挂钩整理的土地列入地方用地计划指标。   “二改”稿规定,地方政府进行增减挂钩工作,增加耕地的,在下达用地指标时,应增加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   一位房地产专家在安居客诚信联盟会议上对记者说,这种改法等于承认农民宅基地用益权,按照分配的原则,一户一宅,抵押等处置后不再发放。这符合原来既定的修法精神。   地权年限分项设立   对于此前争论比较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续约问题,“二改”稿有更为详尽的规定。   “一改”稿原规定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原则不超过15年,而“二改”稿子中则对此条有所修订。   上述人士介绍说,《土地管理法》修订中确定了土地使用权有偿取得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取得人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进行转让、租赁等行为。租赁者对所获得土地使用权按其剩余年限定价,这体现了有偿使用的原则。   “二改”稿对于土地使用权年限做了很大改动。原“一改”稿仅规定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其他为50年。   而“二改”稿则按土地用途进行年限区分: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五合国际总顾问刘力向记者表示,房地产市场火爆的时候,很多商业项目走住宅路子,对市场和产品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他认为,专门明确商业用地与住宅用地年限差别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市场。   对于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问题,“二改”稿明确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经过批准续期的,应该重新签订出让、租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按有关规定自动续期。   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续期未批准或未申请续期的,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收回,按照评估价格给与补偿。   这对商业用地等非居住用地使用权提出了更大的考验。   同时,“二改”新增了对地方城市规划有效期的规定,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期一般为15年,规划期内每5年进行一次评估。   而对土地权利的争议调处上,在“一改”的稿子中规定地方政府有“处理”的权利,而在“二改”中一律改称为“调处”。   “二改”还对土地审批制度进行了改革,将农用地、未利用地专为建设用地审批和土地预审合并为土地用途转用审批,实行征收土地审批与土地用途转用审批分离,适当下放了土地审批权限。   “二改”中也对土地征用范围进行了严格界定,规定修改后征地范围之外的农地需要征用的,一律由国务院批准。而原来“一改”中规定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均有此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二改”中对土地督察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而且将耕地保护任务直接与地方政府官员“帽子”挂钩。   “一改”稿规定,土地督察部门对违反用地规定的行为,向有关行政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书。而“二改”中将其改为“向任免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书,而且后者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简要内容: 凭借房地产固定投资32%的占比、房地产销售面积近10%的占比,商业地产完全有理由成为这一波救市中的“大兵瑞恩”。那么,住房部近日的一纸公文是否意味着行动正在酝酿? 在住宅楼市不再是问题孩子后,商业地产的“啼哭”引起了注意。   一位不愿具名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称上海市房管局)人士透露,4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房部)发函至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杭州、沈阳、成都、深圳、青岛、郑州、苏州12个一二线城市相关部门,要求对商业地产市场进行调研。   为此,近日上海市房管局专门召开了一次针对上海市商业地产市场情况的摸底会议。这一聚集了多家商业地产开发企业和研究咨询机构以及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央行上海总部等多个政府部门的会议显示,上海商业地产市场“值得警惕”。   “上海目前外商投资商业地产项目几近停滞。2009年一季度,外商投资商业地产立项为零。”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的代表在会上表示,去年外商投资上海的地产项目中,逾1/3为商业地产项目。   除投资持续下滑外,租金下滑、空置率走高的警报也已长鸣。“如果商业地产市场持续向下,那么住宅市场的成交量反弹远不能支撑起市场的真正回暖。”一位与会开发商坦言。   “国内商业地产的问题已令管理部门有所警觉。此次住房部完成调研后,很可能对商业地产从税收、放松限外等方面出台一些政策措施。”上海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住房部特聘专家丁祖昱说,“这个时间点预计在第三季度。”   摸底商业地产   在住房部《关于开展商业地产专题调研的函》中,要求12个城市对包括写字楼、商业营业用房等商业地产进行专题调研,上报住房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其后,住房部将根据各市上报情况派人进行实地调研。   住房部要求,各地汇报的材料须包括商业地产项目规划、在建、销售、租赁以及空置情况,对市场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市场走势作出分析和判断。同时,还须提供商业地产金融支持方面的市场情况,包括开发融资渠道、资金来源等。   “这次调研要求的内容非常翔实,此次座谈会只是初步了解市场情况和风险,具体各方面的调研工作还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逐步展开。”上述上海市房管局人士说。   丁祖昱则对于此次针对商业地产的调研并不感到意外。在他看来,这不仅是住房部函文中出于“全面了解房地产市场状况,发挥房地产业在扩内需、促增长中的积极作用”的题中之意,也是相关部门正视商业地产风险信号的表现。   “之前,政府部门和一些市场人士还没有意识到已经到来的商业地产风险。”丁祖昱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3月下旬举办的2009中国商业地产行业年会上,商务部流通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徐敏曾表示,政府将从商业和扩大内需的角度来重视和支持商业地产的发展。对此,一位上海商业地产开发商表示,显然商业地产的问题已关乎总体经济形势回暖的大势了。   “从居民消费指数、房地产业数据等一季度相关经济数据来看,政府还无法对目前房地产业和整体经济形势感到乐观。”一位接近上海市政府的决策咨询专家对记者表示,“坦率地说,住宅市场的政策性回暖表面风光,实际上仍未达到预期。因而,政府不得不考虑是否需要采取一些手段阻止商业地产的下行势头,以达到扩内需保增长的目的”。   供求矛盾加剧   在此次上海市房管局举办的会议上,多数开发商和研究机构对上海目前写字楼租金下滑和空置率持续走高深感忧虑。曾多次放言在2009年将投资200亿元的恒隆地产亦认为“目前上海写字楼的恶性竞争令其备感压力”。   根据高力国际的最新报告显示,2009年一季度上海整体市场平均租金进一步下降至7.6元/平方米/天,创下自2005年以来18.2%的年度同比降幅纪录。“由于超甲级写字楼与普通甲级写字楼的竞争加剧,预计整体甲级写字楼平均租金2009年将进一步下调约20%左右(查看地图)。”高力国际华东区研究与咨询部董事李庆贤说。      更为重要的是,在低迷的市场需求下,上海写字楼的新增供应量仍在加大。DTZ戴德梁行的最新报告显示,一季度上海甲级办公楼存量已高达530万平方米,而未来12个月,还将有逾71万平方米的甲级办公楼竣工,预计2009年甲级办公楼的空置率将超过22%。   但这仍只是商业地产困境的冰山一角。“虽然上海商铺租金10年来环比首次下降的降幅并不惊人,但目前库存商铺面积却非常惊人。”一位在上海嘉定尚有大量商铺待售的开发商表示,“截至3月底,上海商铺可售面积已达592.92万平方米,按照3月份14.29万平方米的月销售速度,需要42个月才能消化。”   丁祖昱表示,如果商业地产供求失衡状况得不到及时控制的话,未来中国商业地产可能重现亚洲金融危机时高空置状况及烂尾潮。   政策三季度出台?   “只要巨大的供求矛盾未解决,商业地产就始终存在巨大风险且无法回暖。这样,政府层面的资金支持和融资渠道拓展也无从谈起。”上述嘉定开发商认为。   不止一位开发商对记者表示,导致商业地产供求危机的原因之一在于地方政府不遗余力地大力推动。研究报告显示,在众多一二线城市的新城(新城博客,新城新闻,新城说吧)区规划中,大体量商业地产项目将于未来3年集中入市。   对此,丁祖昱表示,相关部门不可能就商业地产项目供地计划做出具体规定,这需要地方政府根据当地不同具体情况,在土地供地指导方面进行重新规划。   但相关政府部门可能从税收和外资购买限制等方面拯救商业地产。“在税收方面,对于商业项目的再次转让、租赁等所得税给予类似住宅的减免鼓励;对于部分限外措施予以放松;严格对于住宅改商住的相关规定等。”丁祖昱透露,相关政策措施可能在三季度出台。   此外,在更多业内人士看来,商业地产回暖的根本还在于模式的转变。戴德梁行投资部董事叶建成表示,政府能够给予的优惠和扶持始终有限,根本上还需要开发商本身改变以往的开发策略,积极应对。   “实际上,目前上海优质的商业地产项目很少,这些优质的项目大多经营良好。而有融资需求的项目大多品质不佳,但对于这部分项目,银行不良贷款风险较大。”在此次上海商业地产座谈会上,央行上海总部代表说。
简要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24日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出席会议并讲话,对房地产开发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利用规划审批权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两部门《通知》要求,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郝明金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城乡规划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容积率调整成为引发腐败问题的关键环节。针对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郝明金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以治理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为切入点,一手抓专项治理,一手抓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深化改革,着力遏制房地产开发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势头,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郝明金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中的突出问题进行清理,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中城市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提高容积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审批的要及时纠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以及利用规划审批权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郝明金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在注重治本上狠下功夫,深入分析房地产开发中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关键环节的管理办法,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专项治理。
简要内容:戴德梁行日前发布的报告称,北京写字楼市场的租赁需求明显下降,2009年第一季度,市场净吸纳量为-1804平方米。与2008年第四季度相比,一季度北京写字楼市场的空置率上升了5.72%,为18.97%,其中表现最为明显的是CBD,由于几个新项目的入住率较低,使得整个区域的空置率急剧上升。   一直以来,北京写字楼业主对项目和自身招租能力都比较有信心,以至于很少出现项目报价下降的现象。但吸纳量的急剧下降和大量市场供应,使得写字楼租赁市场的有效租金产生明显变化。   自2009年一季度至今,北京所有区域的写字楼租金都呈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总体市场的平均有效租金比2008年四季度降低9.26%,为207元/月/平方米。一季度,写字楼的平均报价环比下降2.6%,为307元/月/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含物业费),降幅较大的区域为CBD、东二环和燕莎。戴德梁行认为,这三个商圈主要租户以跨国公司为主,所以更容易受到经济衰退的影响。
简要内容:初次置业者明显增加经济型别墅受追捧———   2009年楼市“小阳春”之“火”正在“引燃”别墅市场的需求。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数据显示,今年3月份以来北京别墅类产品成交量呈现直线增长态势,3月份北京市别墅销售套数为370套,较2月份上涨320.45%,成交面积超过13万平方米,较2月上涨385.16%,成交总金额将近15亿元。北京120个在售别墅项目中半数以上都有成交,这在以往的别墅市场上并不多见。   专家指出,近年来别墅类住宅产品的置业投资需求十分旺盛,虽然楼市经历了长期的低迷,而随着本轮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潮,去年以来被急冻的别墅市场也开始“破冰”。日前在传统别墅聚集区顺义别墅区采访时了解到,区域内为数不多的在售项目正在酝酿新一轮放量。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在稀缺性影响下,性价比高、实用和收藏功能兼备的经济型别墅产品需求眼下得到集中释放。   发现   别墅初次置业者明显增加   4月18日,在位于顺义中央别墅区的长实誉天下(查看地图)项目我们看到,到售楼处看房者络绎不绝,基本都是利用周末出行看房的三口之家或四口之家,如此集中的人群让销售人员应接不暇。开发商长江实业董事郭子威接受采访时表示,作为中央别墅核心区硕果仅存的主要在售项目,誉天下一直吸引着别墅置业者的目光,项目二期正式命名为“尚品”,也将于近期推向市场,消息一出就吸引了大批看房者现场探察,目前登记情况十分热烈。   “3月份以来我感觉房地产市场活跃了很多,身边很多朋友都在打听着买房。早在去年底我就考虑着换套别墅住宅,但是怕买完房就降价也是迟迟拿不定主意,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我个人感觉楼市正在恢复理性,再加上确实买房需求很急迫,所以就不再等下去了。”本周末,在誉天下项目现场采访了王先生一家,原本住在三元桥附近某公寓项目的他经过多方考察,最终看上了该项目的一套联排别墅并果断出手,圆了一家人的“别墅梦”。   “即将面市的项目二期总共将推出250套别墅,产品品质要比一期大幅度提升,售价也会略有上涨。从这段时间的客户积累来看,由普通住宅住户升级而来的新业主占了意向购房者的一半以上。”郭子威表示。   据业内人士分析,“2、3月份北京市场所统计的数据表明,别墅购买人群呈现出年轻化和初次置业化这两种明显特点,很多别墅购买者都是30至40岁之间,且往往是第一次购买别墅物业,选择的也多为总价在五六百万左右的经济型别墅产品。”   调查发现,在当下的别墅购买群体中,越来越多的业主都是初次购买高端物业的中年社会精英群体,对生活品质的更高追求让此类人群正在经历“由普通住宅搬进别墅生活”的置业阶段,这也成为当下高端购房群体中的一大特征。   市场   中央别墅区项目吸引高端投资客   研究机构统计显示,中央别墅区的购房客群中,自住购房需求占78%,投资用客户占22%。中央别墅区独有的地理位置和生活氛围,造就了租赁客户和投资客户的“双高”现象,尤其面积在300至400平方米的房源最为抢手。“2008年下半年是一个并不被看好的销售别墅时节。但品誉天下在一片观望气氛中开盘出人意料地热卖了150套,销售金额至10个亿,稳居2008年北京非独栋别墅销售前三位。原因只有一个,产品的物超所值获得了市场肯定,这不仅体现在项目本身的品质上,开发商严格兑现承诺、时尚而成熟的开发理念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郭子威说。   郭子威透露,短期内即将推售的誉天下二期“尚品”组团位于项目中心位置,被三大主题花园紧紧环绕,毗邻中心湖面及会所和商业区,景观资源和生活配套十分充足。本期的户型设计十分全面,装修成本也比前期提高了30%。“即将全新推出的尚品将更注重世界级全新生活方式,不光在内部装修上下足功夫,还尝试全新设计,产品的消费人群也将延伸到香港等地,价格依然保持一个客观理性的价位,不会因市场回暖而盲目上涨。”郭子威表示,项目规划的12000平方米七星级豪华度假式会所中,涵盖的巨型星光天幕恒温泳池、设施齐全的国际化健身房、大型儿童游乐园等都与看好及居住在这一区域的消费者需求相吻合。   专家指出,作为外国人居住首选地区的中央别墅区,有良好的居住环境、高档涉外学校医院、配套齐全等诸多优势,目前这里已形成相对稳定的消费群体以及成熟的别墅租赁市场。21世纪不动产的监测数据显示,3月份顺义别墅区的优山美地、观唐(查看地图)别墅、波特兰花园(查看地图)等别墅的平均租金水平在20000至30000元/月/套。据了解,顺义核心区别墅的平均租金收益率保持在5%左右。而值得一提的是,目前这一区域的在售别墅均价也维持在20000至30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区间。   分析   目前别墅市场进入活跃期   “在经历2008年一年的楼市清冷后,2009年京城一二手别墅市场都进入交易活跃期”。北京中原投资顾问部总经理张坤昱认为,贷款利率的下调、交易税费的减免等政策,对于成交价格高的别墅市场而言,其可降低的购房成本更为明显,促使消费者遇到合适项目愿意出手。其次,限外令暂停释放了一大部分境外人士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别墅市场的活跃交易。而别墅本身的位置固定性和稀缺性也决定其保值增值性,直接导致中央别墅区的别墅成交量呈现上升的趋势。   “事实上,在市场不稳定时选择投资别墅产品在很多国家都是地产投资人的不败法则。”业内一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阶段很多意向购买人都抱着稳定投资的心态来考察顺义别墅项目,除到达机场方便、坐拥原生态自然景观等优势外,特色餐饮、会所、国际教育等配套设施的完善,新国展的进驻以及15号线轨道的建设都在逐步提升区域的品质。最为关键的问题是,由于国家对别墅用地的限制,中央别墅区可开发的别墅项目已变得屈指可数,很多人把别墅投资不再简单看作是投资房地产,更是一种现阶段稳定保值,中长期获得丰厚回报的“艺术品”投资方式。
简要内容:本市土地利用如何规划,百姓可以积极参与制定。今天上午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将于4月27日至5月1日,在天津国际展览中心进行公示,这是本市首次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系统阐明了规划期内本市土地利用战略以及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和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主要目标;同时制定了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的优化方案,提出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用地保护和改善等重大土地利用问题的解决方案等内容。市国土房管局将根据各界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简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一是通过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和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筒子楼)改造等方式,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二是加快实施国有林区、垦区、中西部地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的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民房搬迁维修改造工程,解决棚户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三是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给。 2009年是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一年。主要以实物方式,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在此基础上再用两年时间,解决487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16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到2011年年底,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基本解决240万户现有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住房的搬迁维修改造问题。2009年到2011年,全国平均每年新增130万套经济适用住房。 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国家加大支持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规划。 (二)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中央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对中西部地区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相应加大投入力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商业银行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三)开展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建设的试点。为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本地区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试点方案。 二、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四)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在落实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享受贷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优惠政策的同时,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五)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免征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将现行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仍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以上政策暂定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 三、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 (六)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主动采取措施,以合理的价格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2008年年底前房地产项目工程款结算、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调整住房销售价格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要努力做好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要根据信贷原则和监管要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八)取消城市房地产税。为进一步公平税负,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产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四、强化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 (九)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稳定房地产市场实行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地区在执行中央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采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廉租住房建设以配建为主。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保证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的持续和稳定。依法做好拆迁管理工作。严格建设程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十)因地制宜解决其他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在坚持住房市场化和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的同时,对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发展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解决其住房问题。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 (十一)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统计制度,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房地产市场各地情况不同、差异较大,要加强分类指导,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十二)加强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补助资金使用和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六、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住房合理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基调,大力宣传中央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着力稳定市场信心。对各种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同时,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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