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的落地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获批,意味着滨海新区今后的经济建设将会在质和量上,有一个飞跃发展。而事实上,滨海新区此前制定的《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滨海新区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滨海新区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股权投资基金融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一系列利好政策,不仅让众多的创业者在此安家,中小微企业已有6万家,也为天津自贸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10亿元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2015年初,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一号文件发布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总体内容为20条,提出到2020年,将新区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
根据《意见》,新区将设立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将加快吸引聚集国内外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客极客群体及高技能人才在新区创业、就业。设立科技企业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做大做强政策性科技金融平台。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或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的专营机构。
同时,重点支持第三方认证、技术转移、高端人才中介等科技服务产业,大力发展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大型仪器、科学文献、科学数据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新型支持方式。聘请国内外专家、行业领袖、创业投资者,跟踪国内外科技创新前沿,把握新兴产业发展态势,为新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持。
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
根据《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滨海新区加快做好工商注册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放宽名称核准条件、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放宽企业住所权属证明的限制,实施新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支持新兴产业、新兴业态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注册。
设立“科技创业计划”项目,针对科技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大型企业管理和技术负责人、高校毕业生以及其他各类科技管理人员等自带项目到新区创业的,重大科技成果入区产业化的,大型企业新设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以及通过其他途径创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评审认定的重点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一般项目给予最高60万元的资助,每年组织2次以上“科技创业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受理,支持方式包括无偿补助、投资入股和贷款贴息等方式。
对在新区范围内举行的知名创业大赛,经认定,由区人民政府或有关管委会对赛事活动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对创业大赛形成的优秀项目落户新区的,按照“科技创业计划”项目资助标准执行。
对新区范围内一次性新建和拓展孵化面积超过1万平米的孵化器,经认定给予最高800万元的补助;对科技创业和企业培育成效突出的综合性和专业化孵化器,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助。对从区外落户新区建设孵化器的机构,根据其吸引落户企业税收贡献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对聘请国内外知名中介机构制定成长路线图或企业发展战略的重点培育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对辅导培育区内企业成效突出的科技中介机构,根据其辅导数量和成效,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对从区外新落户新区的科技型企业,注册资金超过2000万元、落户两年内销售收入总额超过1亿元的,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成长性高、符合新区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经认定由区人民政府和所在管委会共同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补助。
对列入重点培育对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超过50%的,经认定,企业中年薪(税前)超15万元、担任企业关键职务(如副总经理及研发中心主任级别以上)、签订有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予以当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比例的奖励。
5000万鼓励自主创新
《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是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出台的第一批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试行办法规定,由滨海新区政府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设立研发机构、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具体支持包括: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接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但尚未通过认定的企业,积极鼓励申报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的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被认定为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2年内,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形成3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由培育资金再给予2万元奖励;对优秀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由培育资金给予立项支持,支持金额为20~50万元。
海外人才购房补助百万
根据《滨海新区加快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新区重点引进拥有能够推动新区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推进、关键技术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留学生人才。
根据创业项目实际需要,新区将为人才项目提供100~500平方米的研发和创业场所,并免收三年租金。对获得国家、天津市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将予以50%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研发过程中需要使用国内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的,予以实际使用费用50%的资助;在项目投产初期两年内,根据需求安排100万至500万元专项资金的融资支持。
此外,新区还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住房、签证、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绿色通道服务。其中,对批准引进的创业型领军人才和创新型领军人才,再给予一次性经费资助外,还给予购房补助100万元。同时,落实外籍高层次人才的国民待遇与社会基本保障问题。
新区还设立“滨海杰出海外人才奖”,每一至两年评选10名左右优秀海外高层次人才,授予“滨海新区杰出人才”称号,外籍人士可同时授予“滨海新区荣誉市民”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
1亿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滨海新区制定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办法》,采用了“助学贷款+风险投资”的新思路新方法,有效解决了企业上市前期费用高、不确定性风险大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解除企业后顾之忧,支持鼓励企业多改制、多上市。
该“办法”支持的对象主要包括:在滨海新区注册的,拟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主要是国内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包括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新区企业。支持企业上市的专项资金总规模达1亿元,通过四种方式给予企业支持:一是给予拟上市股份制改制企业最高2000万元贷款的贴息支持,贴息期限1年。二是对给予贴息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按照贴息贷款担保额的1%给予风险补贴。三是对于已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前期费用资金垫付支持。企业成功上市后,将垫付资金全额归还;企业未完成上市或取消上市计划,可将所获得的垫付资金全额归还,也可将垫付资金转为对企业的股权投资。四是对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新区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前期费用给予挂牌企业最高50万元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