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直逼开发商年关考验资金链
新闻来源:www.sinacf.ne 2007-03-22
本报讯(记者唐颖豪)2月1日至5月1日,按照正常程序,清算土地增值税进入开发商自报阶段,然而因为各地细则尚未出台,所以自报也就难以如期进行。可以预见的是,这项政策的心理震慑作用比“恐税症”先在开发商中产生影响。
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主管税务机关限定的期限内办理清算手续。这意味着,从2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清算土地增值税政策,到5月1日为止的90天内都是由开发商自己申报。然而,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税务部门,对于怎么申报,如何执行,皆一头雾水。一港资开发商表示,曾经就浦东一地块向有关部门咨询,比如前几年的项目究竟按什么时候的成本来申报等等,得到的回答是,还要看具体细则。而另一位本土开发商透露,目前同行们均未得到正式文件,至今该政策还处在有总纲难实施状态。
尽管清算实质工作尚未启动,但是对开发商的心理震慑作用已经显现。在上周结束的四号公告土地摘牌中,开发商热情并不高,有两幅地块流标,摘牌的知名开发商也非常少。从价格来看,四号公告的土地摘牌最终有65%以底价成交,其余加价幅度与2006年前三次公告土地的加价幅度相比,也明显下降。这多少与清算土地增值税有关。
一旦清算工作启动,由开发商的“恐税症”所引发的资金压力,可能会导致一批在售物业资金断链,烂尾楼的风险在调控时依旧存在。上海大学房地产学院邢元志博士分析说,开发商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年底通常是银根紧缩期,一方面银行短期贷款到期需偿还,另一方面施工单位和材料款需结清。即便春节过后,开发商的自由资金也不多。而从1993年就立法却一直处于“睡眠”状态的土地增值税,在启动执行中必然会遇到操作障碍。如果在此节点清算,对开发商无疑是雪上加霜,上月北京通州区一开发商因资金断链而神秘消失,已购房的业主不仅没拿到房子,还要为开发商“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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